10. 天主教大專院校

教會對較高學府—尤其對於大學及學院—也深為關心。而且在一切屬於教會的學府內、教會以一種有系統的步驟謀求:每一學科各依照其固有原則、方法及學術研究的自由而作研究,俾使各科知識日益精深,並對時代進步中之新問題及新探討,予以極為精確之批判–以求深切了解:信仰及理性二者,如何同歸於一個真理(31) – 這正是步武教會先師,尤其聖多瑪斯的後塵。由此但願天主教思想,能在提高高級文化的整個工作上,彷彿形成一種公開、穩定而又普遍的臨在(Presence);也但願我們學府的學生,能陶冶成:學識確實傑出、樂於在社會上負起更大職責,並在世間為信仰作證的人 (32) 。在天主教大學中,如尚未設有神學院系,則應設神學機構或神學講座,以便在此對在俗學生也授以適宜的神學課程。學術之進步既特賴於有高深學識價值之專門研究,故在天主教大學及學院中,應特別支持那些專門提倡學術研究的學社。

神聖公會議鄭重建議:天主教大學及學院既適當地分佈於世界各地,便應向前拓展,但不求學生數字之增多,而求學術研究之卓越;對於前途較有希望之學生—雖經濟情況欠佳者--亦宜給予入學之方便,而尤以對來自新興國家的學生為然。

社會甚至教會本身的命運,既與研究較深學術之青年發展情況,有其密切關係 (33),教會的牧靈人士,便應不僅對就讀於天主教大學學生的精神生活盡力照顧,而且也應悉心注意其所有子女的精神訓練,商得主教們的意見後,設法在非天主教大學設立天主教學生宿舍及中心,以便在此有精選的司鐸、修士及教友,能以給大學青年提供神修以及思想方面的輔導。至於天資較高的青年,無論其為天主教大學或其他大學者,如認為適合任教或研究工作,皆應悉心善為培植,並鼓勵他接受教學任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