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. 論天主教學校

教會在學校教育園地的臨在 (Presence),尤其透過天主教學校而表現出來。天主教學校之追求文化目標及青年的人文教育,並不減於其他學校。但天主教學校的特有任務,乃在學校團體中造成富有福音精神的自由與仁愛氣氛,協助青年,使之於發展個人人格時,其由洗禮而成的新人,也同時一起成長,並將整個人類文化,終於與救恩喜訊相配合,使學生之對於宇宙、生命、人類所逐步獲得的知識,蒙受信仰的光照 (25)。因此,天主教學校,既向現代的進步情況打開心胸,則自應引導學生致力於促進地上社會的福利,並準備學生為拓展天主神國而服務,俾能實踐建設性及使徒性的生活,而成為有益於人類社會的酵母。

天主教學校既能大力輔助天主子民達成其使命,並能有助於教會與人類社會間交談,使雙力受益,則天主教學校即在我們今天情況中,仍保有其至大重要性。因此,本屆神聖會議,對過去在許多教會訓導權所頒文件中曾經聲明的權利 (26) – 即教會有自由設立並管理各類各級學校之權利-今日重予聲明,促人注意此種權利之行使,大有裨益於保障良心自由、父母權利、以及文化本身的進展。

然而為教師者亦應記取:為使天主教學校能實現其目標及計劃,教師本身實是非常重大的決定因素 (27) 。故教師應殷切努力,獲得有文件證明的合格俗世學識及宗教學識,並善用現代發明的教學技術。教師彼此之間及與學生之間,應以仁愛打成一片,並浸潤於使徒精神之中,以身教及言教而為惟一師表—基督—作證。教師尤應與父母家長通力合作;教師應與父母取得一致步驟,在全部教育過程中,顧及性別,並曉以天主上智所賦予兩性在家庭中以及社會中的固有目的。至於學生、教師則應激發他們個人的自動自發能力,並在他們學程結束後,繼續以勸導、以友誼,並以所組成具有教會精神的特種協會,扶助他們。本屆神聖公會議特此聲明:這些教師的工作,實乃名符其實的,特別為現代社會適宜且亦需要的傳教工作,同時也是給予現代社會的真正服務。神聖公會議亦提醒天主教家長,有責斟酌時地情形盡可能將其子女託付給天主教學校,並全力支持天主教學校,為自己子女的益處與天主教學校合作。(28)